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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转班插班学位住房锁定说明

来源: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:2022-07-14

 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位锁定制度,主要内容如下:

  (一)一套住房(含自购房、集资房、自建房、军产权、祖辈房、租房、廉租房、单位宿舍、人才房等)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。自购房的,监护人房产份额需在50%以上(不含50%);同一法定监护人有多名子女的,同一套住房可用于其所有子女申请学位;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住房申请学位的,该住房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;租房的,不认可合租。

  (二)对全区新生和插班生学位申请的住房进行锁定。占用该住房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,该住房不能再次用于非同一监护人子女的学位申请。成功申请小一学位的学位住房锁定6年,成功申请初一学位的学位住房锁定3年。插班生学位住房被锁至该生学段毕业。

  (三)盐田区外国语学校、盐田区外国语小学(含东和分校)三所学校按照《关于盐田区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》从2019年4月12日起开始实行学位住房锁定。其他学校按照《盐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》从2019年10月11日起开始实行学位住房锁定。“温馨提示”发布之日前已在盐田区内办理的《房屋租赁凭证》(或《房屋租赁信息》)及业主本人产权证可同时受理学位申请。

  (四)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,建立学籍即被锁定,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。学段内中途转学的,家长需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解除学位住房锁定。

  (五)全区的学位住房锁定情况将在每年的9月30日更新一次。锁定情况登录“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”进行锁定查询,查询网址: https://ytzs.yantian.org.cn/visitytgbxyxqfcx。

  (六)盐田区自2020年秋季全面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,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25位房屋编码,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。以下情况可延迟锁定:

  1.受房屋拆迁影响不能提供有效住房申请材料的:请提供原《房产证》复印件、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》、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(《房屋租赁凭证》或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)。

  2.其他未取得《入伙通知书》的辖区购房申请人:请提供2022年6月1日之前的购房合同原件(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)、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银行按揭贷款相关证明材料、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(《房屋租赁凭证》或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)。

  上述1、2点所提情况按自有产权房类型提交材料并积分,按房产房屋地址当年所在的学区申请学位,同时申请人须按要求签署学位住房延迟锁定承诺书,承诺同意在获得产权证后随即锁定本住房学位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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